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16   浏览次数:106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稿)》(华南工教〔20148号)和《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08年修订稿)》(华南工教〔200893号)(以下统称《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见优秀教师南光奖”和教学优秀奖两个《评选办法》的细则(可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专区——评估中心”栏目下载)。

二、评选程序

1. 申报教师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南光奖和教学优秀一等奖的教师还需提交评奖支持材料原件,申报教学优秀二等奖需提交评奖支持材料复印件。

2. 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奖材料的时效性、真实性,严格依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及公示工作,并将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 学校评审委员会遵循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评选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本科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奖人选;复议认定本科教学优秀二等奖获奖人选。

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20132014学年度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人数的10%作为申报名额指标(附件2),其中南光奖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教学一等奖申报名额占教师总人数的2%(如按2%计算不够1人的,可按1人名额申报),二等奖申报名额不超过教师人数的8%

申报要求

1. 申报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者,须是近三学年未获得过南光奖的教师。

2.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必须用A4纸打印。

3. 所有申报奖项的支持材料要求:

1)申报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者,成果获得或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12920148月期间;申报本科教学优秀奖者,成果获得或论文发表时间应在2013920148月期间。

2)教研论文以中国知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为准,在数据库检索不到的视为无效。

3)支持材料须提供所有成果原件(不提供原件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申报二等奖的可只提供成果复印件),一律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好,并将申报者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申报奖项以及材料明细表贴于资料袋的正面。

4. 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各学院下载并填写《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用A4纸打印,盖学院公章,与该表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其它

1. 各学院必须于201543前将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打印版和电子版、所有推荐人选的支持材料、公示情况说明(需经学院书记、院长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教务处。

2. 相关评选办法及表格也可到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专区——评估中心栏目下载(http://www.scut.edu.cn/academic/)。

3. 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教务处评估中心(1号楼217室)

联系人:朱建彬(五山校区)电话:87113711E-mailpjb@scut.edu.cn

张益新(大学城校区)  电话:39380118

E-mailzhangyx@scut.edu.cn

 

附件:1. 各学院申报名额指标
        
2.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3.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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