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月5日前)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15   浏览次数:3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地方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以所在部委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到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各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申报汇总表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五、我校申报安排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由于此次成果奖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现要求各单位于3月5日17:00前,汇总申报材料送交至社科处并发送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一览表》至社科处邮箱,以便进行校内遴选。纸质版材料要求《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成果复印件一份。

  所有通过校内遴选的申报材料于3月15日17:00前报送至社科处,并发送电子版至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在系统中统一推荐。

  六、正式申报材料

  联系人:姚润民   肖洒

  联系电话:87110383   22236009

  电子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5-01-13

附件: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