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进行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针对期间出现的问题,经过学院领导讨论,现将结论公布如下。
1、 与导师合作发表论文的情况,排名第二作者的学生视为第一作者,而非独立作者。
2、 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是由国家版权局主办,故而归为“省部级:。
3、 “华学”学术创新奖,是由我院主办,故而归为“学院级”。
如同学们在评定奖学金期间仍有问题,请先向班级评议小组反映,由班级评议小组做出解释。如在班级内难以解决,由班级评议小组收集意见,统一向学院反映。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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