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背景: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生活部于2004年作为我院学生会的一个部门成立,距今已有近九年的历史。九年里,生活部职能不断扩展,工作范围逐步扩大,渐渐成长为一个以关注学生生活、协助学生维权、促进权益系统建设为主的生活权益部门。随着生活部职能的不断扩大,原有的部门名称已经不能够完全概括部门职能,因此,本提案就生活部的更名问题加以阐述。
提案阐述:
鉴于生活部现有名称无法完全概括部门现有职能,因此,本提案拟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生活部”更名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以期更好地概括部门定位,承担部门责任,履行部门职能。同时,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部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同学们的日常生活。
必要性分析:
1.2013年6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产生,标志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生会走到了第九个年头。随着我院学生会的发展,生活部也由过去以物资采购、宿舍检查、举办一些以宿舍生活类活动为主逐步扩大为以关注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开展生活类活动为特色、以建设权益系统为重心的生活权益部门。随着生活部职能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名字已经渐渐不能概括生活部现有的全部职能,因此,将生活部更名为生活权益部是适应生活部职能范围扩展的需要。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目前设有生活部和权益部两个部门。而我院学生会目前尚未设置权益部。就现实情况来看,生活部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权益部的职能。但由于我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已经较为完善,且另行设置权益部易导致机构臃肿,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若将生活部更名为生活权益部,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另设权益部而带来的机构臃肿、人员冗杂问题,另一方面便于我院学生会生活部与校学生会生活部和权益部取得联系,借鉴成功的经验,提升部门的整体能力,同时扩大我院学生会举办活动的影响力。
3.更名为生活权益部更能体现出法学院学生会的特点。作为华工法律人,在理工背景下的法律人更应该凸显自身的法学特色。不仅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法律思维,拥有更强的维权意识。而法学院学生会作为法律人的学生组织,也应该牢牢把握“服务同学生活、发展学术视野、传播法学思想”的立会宗旨。将生活部改名为生活权益部,从学生会的整个组织架构上重视学生的维权途径,旨在为学生创建更好的维权平台,提供更便捷的维权通道,使学生“有权可维,有权能维”。
可行性分析:
1.学生会的生活权益部并非独创,是在借鉴其他兄弟高校学生会和各兄弟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部门命名的基础上提出,因此有章可循,方便借鉴成功经验。
2.法学院学生有维权需要。从现实情况来看,法学院学生大多数都具备的一定的维权意识,有维权需要。因此,将生活部更名为生活权益部,符合了法学院学生的维权需求,会获得较大的支持,具有较好的学生基础。
3.权益系统将作为品牌活动。生活部一直以来想将权益系统办成品牌活动,因此已经具有了较为完善的策划等前期准备。生活部更名为生活权益部之后,权益系统前期充足的活动准备一定会令生活权益部实至名归。
4.将生活部更名为生活权益部也得到了学生会委员等的支持。
该提案公示期为一周(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7日),若在公示期内对本提案有任何问题,可联系负责人:
武 敏:13570349064(65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