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就医须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11   浏览次数:300
 

()校内:学生普通门(急)诊首诊是校医院及校医院各门诊部,凭医保卡、身份证、校内门诊病历本就诊。 

(二)校外:有如下情况其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县区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或实习期在实习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其报销方式如下:

1、报销时间:

采取集中报销方式,每学期安排2次,通常在36912月,具体时间请留意学校事务网或校医院网上通知。

2、报销所需资料:

1)、转诊单(注:需校医院院长审批签名);

2)、转诊医院门(急)诊收费收据;

3)、转诊医院门(急)诊费用清单;

4)、就诊医院门诊病历、本校门诊病历、医保卡、身份证;

3、休学、实习、寒暑假、异地分校学习期间在异地公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休学、实习、寒暑假证明,由所在学院盖章。

二、参保学生住院须知

(一)住院: 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的,凭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广州市任何一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单见广州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办理就医登记,其医疗费用由该院在医保系统上直接进行记账结算。

二)报销:有以下情况其医疗费用可以向广州市医保局天河分局申请报销(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电话85584305):休学、实习、寒暑假、异地分校学习期间在异地公立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收费收据(留观者为门诊收费收据);

2、居民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单(与发票金额一致);

4、病历复印件(住院者要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 出院诊断证明、记录);

5、休学、实习、寒暑假、异地分校学习期间在异地公立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休学、实习、寒暑假证明,由所在学院盖章。

三、 门诊慢性病就医须知

参保学生如患有指定慢性病(17种)之一,先到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单见http://www.gzyb.net)确诊登记,后凭慢性病病历和医保卡到广州市任何一间定点医疗机构取药。【病种及支付方法见广州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中专学生篇)第四版

四、门诊特定项目就医指引

1、急诊留观

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急诊留院观察的,凭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广州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其医疗费用由该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上直接进行记账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及待遇支付标准见广州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中专学生篇)第四版】

2、其余门特项目

操作指引:医疗机构名单及待遇支付标准见广州医保管理网(http://www.gzyb.net),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中专学生篇)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