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学附修招生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103

一、招生及选课条件

南北校区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法学专业除外)

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

法学附修实行学分制,辅修毕业需修满规定的30学分,双专需50学分,双学位需64学分。

二、招生人数 

法学院

法学

北校区100   南校区100(南北分别开班)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申请修读附修的同学请在开学第一周星期三至第二周星期三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www.scut.edu.cn/jw2005)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法学院办公室选课、缴费。

四、选课及收费

收费标准:  110/学分

北校区收费时间:2011956日上班时间(星期一、星期二)

收费地点:32号楼201  联系人:黄老师  39380318   

南校区收费时间:20119567日上班时间(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收费地点:B9北座203  联系人:黄老师39380318   

五、其它事项

  1、石牌五校的学生可修读我院的法学辅修专业,凡修满培养计划要求的30学分,可获得由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的辅修证书。                  

  2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3、因附修学费须上交学校财务处,缴交后一律不退不补,所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

附件1法学附修课表(南北校区)

附件2培养计划(适用于20097月后修读的学生)

附件3推荐教材 

法学院

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