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修读附修(辅修、双专、双学位)法学专业的选课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109

一、选课对象: 1.20122月之前报名附修本专业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2.20122月报名附修本专业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二、修读资格: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暂停其修读附修专业资格,待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考核通过后于另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三、选课方式:请于第一周周三——第二周周三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www.scut.edu.cn/jw2005报名后到法学院办公室选课、交费。

、上课地点:南、北校区(分别开班)

收费标准:40/学分(20097月之前报名);

       110/学分(20097月之后报名)。

六、收费时间:北校区收费时间:201222829日(第二周周二、三)

              南校区收费时间:2012312日(第二周周四、五)

七、收费地点:北校区(32号楼201室)      南校区(B9北座203室) 

八、联系人:  黄老师  39380318

九、关于附修的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http://www.scut.edu.cn/academic/,点击教学运行)

十、注意事项:因附修学费须上交学校财务处,缴交后一律不退不补,所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开课时间先于缴费时间的课程,同学们可先上课,再在规定时间及时缴费。

附:1法学专业附修教学计划(20097月之前报名)

  2法学专业附修教学计划(20097月之后报名)

  3南校区课表

  4北校区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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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