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附修(辅修和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是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以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2号)的文件精神,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附修专业招生及选拔2009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附修专业招生
1.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附修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第二周,由附修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报名的学生名单,并安排选课和交费。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2.交费和选课的具体时间由各附修专业所在学院安排,并在附修学院网页和教务处网页通知学生(注:若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取消开班)。请各附修学院依据教务系统的报名审核名单,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并于第三周将《收费课程登记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学院财务人员缴费的会计凭证复印件送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表1:各学院附修专业招收新生人数(不含继续修读附修专业的人数)
附修专业所在学院 | 附修专业 | 附修专业招生人数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信息工程 | 北校区5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南校区80 北校区80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工商管理方向) | 北校区(2011级) 100 |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只招收辅修层次) | 北校区(2011级) 100 |
会计学(只招收辅修层次) 上课时间为晚上或周末 | 南校区(2011级) 100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北校区(2011级) 10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南校区100 北校区100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南校区100 北校区50 |
金融学 | 南校区150 北校区150 |
电子商务 | 南校区40 |
物流工程 | 南校区40 |
旅游管理 | 南校区40 |
法学院 | 法学 | 南校区150 北校区15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南校区50 北校区50 |
传播学 | 南校区50 北校区50 |
二、选拔2009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1.选拔对象:修读附修专业的2009级学生(含建筑学院五年制2008级本科生)。
2.选拔条件:在校期间未受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含及格);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所修读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超过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的80%。
3.选拔程序:
申请阶段(9月3日-9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09级本科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并及时交双方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阶段(9月6-7 日):双方学院审核学生的成绩和学分要求,最后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送材料并做好汇总表,于9月10日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110736)。
公示及确认阶段(9 月12-14日):教务处审核并公布2009级本科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名单。学生按要求按时到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缴纳相应的附修学费,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安排学生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完成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09级本科生进入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