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附修(辅修、双专、双学位)法学专业的报名及选课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资格
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暂停其修读附修专业资格,待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考核通过后于另一学期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须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附修报名后,才能到附修学院选课。
二、选课时间:2013年3月3日至8日(第二周周五前),逾期不予登记。
北校区选课时间:2013年3月5日、6日(第二周周二、周三)
南校区选课时间:2013年3月7日、8日(第二周周四、周五)
三、选课地点:北校区(33号楼206室) 南校区(B9北座203室)
四、选课方式: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附修课程选课登记表》。
五、收费标准:110元/学分(附修学费的缴纳不再采用现金收费方式,统一由财务处委托银行批量收取。第二周周五前,请学生务必将相应的附修课程学费存入自己的学费存折中,否则影响缴费。扣收不成功的学生需自行到工商银行缴费,并将银行缴款回单送交财务处收费科。)
六、注意事项:附修学费缴款后一律不退不补,请同学们慎重选择所读课程。
七、联系人:黄老师 39380318
附件-辅修课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25.doc (56.51 KB)
法学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