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1220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起始于1905年广东政法学堂。1993年学校复建法学专业,1995年招收本科生,1999年起招收双学位学生,2002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着向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的宗旨,学校2004年成立法学院。2006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院正式成为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六个二级学科授权点。

    2007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及在职法律硕士。

    法学院位于风景优美的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学院办公大楼,配备了模拟法庭、法学图书馆、中外法学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法律人家”咖啡书屋、法律职业技能演练室、法律诊所、多媒体课室等教学、研究与学生活动场所,等。教师全部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事教学工作。

    法学院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等十几个国家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立了教师定期互访、学生互换、定期进行学术交流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招生类别

    我院2010年将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共两个类别。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学位包括六个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我院专业学位包括两个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毕业后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学术型硕士(法学硕士)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以及无奖学金类别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无奖学金类别硕士生);

(4)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所报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不低于2年(截止日期20109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硕士(含“非法学”和“法学”)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中各项要求;

2.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3.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民商法学专业周末班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中各项要求;

2.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3采取周末授课形式,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培养环节,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按培养协议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

4.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面向行业培养。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请于1010-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10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四、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法学硕士)初试科目设置:

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学综合一(满分150分)、法学综合二(满分150分)。政治理论、英语一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法学综合一、法学综合二两门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2 法律硕士(含“非法学”和“法学”)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均为四门(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只考两门),分别是: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1)政治理论:使用与学术型硕士生一样的试题;

2)外国语:采用学术型硕士生使用的英语一;

3)基础课:采用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4)专业基础课:采用法硕联考综合试题试题。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生及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校为自主划线高校之一,将于20103月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本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届时自行在该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招生导师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030101法学理论

7

 

 

 

01法理学 

 

  葛洪义
  李旭东
  夏正林
  张洪林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91西方法律思想史

02法律方法 

同上 

03法社会学 

同上 

04比较法学 

同上 

05法律文化 

同上 

06地方法制 

同上 

030102法律史

4

 

 

 

01中国法律史 

 

  马建兴
  张洪林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90中国法制史

02外国法律史 

同上 

03比较法律文化 

同上 

030104刑法学

4

 

 

 

01中国刑法学 

 

  胡学相
  徐松林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89刑法学分论

02犯罪学 

同上 

030105民商法学

48

 

 

 

01民法学与商法学 

 

  陈年冰
  关永宏
  官欣荣
  黄保勇
  李春芳
  刘国臻
  杨雄文
  喻磊
  周莳文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88商法或997知识产权法

01
方向复试988商法;02-03方向复试997知识产权法。其中在职委培招生30 

0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同上 

03知识产权(仅面向在职委培招生)

   30

同上 

030106诉讼法学

6

 

 

 

01刑事诉讼法学 

 

  黄娟
  彭世忠
  曾友祥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87民事诉讼法学

02民事诉讼法学 

同上 

030107经济法学

4

 

 

 

01中外经济法学比较研究 

 

  刘汉霞
  张富强

  101政治  201英语一634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复试笔试科目:986经济法学分论

02保险与金融法学 

同上 

03财税法学 

同上 

41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

50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导师组

  101政治  201英语一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968法学基础知识(含民法和刑法)

无奖学金资助。 

410200法律硕士(法学)

10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导师组

  101政治  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笔试科目:968法学基础知识(含民法和刑法)

无奖学金资助。 

    上述所列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

    届时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奖学金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请见下表:

学术型硕士生(委培生除外)学费与奖学金标准

录取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金额

资助比例

普通全日制学术型

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800元奖学金(分12个月发放)

50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15

三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半额学费

15

无奖学金

无奖学金

20

总学费标准

理工类:24000元;文科类:21000元。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待定)

七、学制

    2010年我院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法学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学制均为三年。

八、参考书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634

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法理学》葛洪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6月版;《宪法学》童之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宪法》韩大元、胡锦光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11月版;《刑事诉讼法学》曾友祥主编,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48月版

830

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

《民法总论》孙宪忠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1月版;《经济法学》张富强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9月版;《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刑法学》徐松林主编、胡学相副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月第三版

986

经济法学分论

《经济法学》张富强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9月版;《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987

民事诉讼法学

《比较民事诉讼法》常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2月版;《民事诉讼法学(修订版)》田平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3月版;《民事诉讼法学》,彭世忠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8月版

988

商法

《商法》范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989

刑法学分论

《刑法学》徐松林主编、胡学相副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月第三版

990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法制史》马作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91

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谷春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所列参考书目供考生参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我院不提供代购书本服务。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