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408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华南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和录取办法的实施意见》,本着彻底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为做好我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现制定以下复试录取细则:

一、     考生报到: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二、     专业课笔试

各专业笔试科目:

法学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史:中国法制史

刑法学:刑法分则

民商法学:商法学(含知识产权)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经济法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时间:2小时

笔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50

三、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小组由我院组织。

1、测试形式: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

第二部分,2分钟左右的观点陈述。我院参照学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口语(听力)提纲,拟定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口语和听力测试题目。

第三部分,2分钟左右的自由对话。

2、测试时间:每名考生为5分钟左右。

3、测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10

四、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1、测试科目: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2、测试形式:分六个专业分别测试,试题内容分别为上述六个科目的试题。考生根据专业参加面试,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测试时间:每位考生为15分钟左右

4、测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40

五、     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

    六、填报导师

考生根据各专业导师情况和自身志愿,分别以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报导师姓名,面试之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以下为导师名单:

法学理论:葛洪义教授、张洪林教授、许章润教授*、於兴中教授*

法律史:  张洪林教授、马建兴副教授

经济法学:张富强教授、刘剑文教授*、刘小勇副教授

民商法学:关永宏教授、李明德教授*、陈年冰副教授、黄保勇副教授、

喻磊副教授、官欣荣副教授

  学:徐松林教授、胡学相教授、杨凯教授

诉讼法学:曾友祥副教授、彭世忠副教授、黄娟副教授

注:姓名后有*号为客座教授

七、体检

每位考生在学院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格后,自备小一寸近照及体检费,按时前往校医院体检。

八、向拟录取的复试考生寄发《政审表》、《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协议书》

九、公布本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导师名单

十、其他事项

1、确定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无奖学金者,复试时需签定相关协议书,当场填好交回学院办公室。

2、复试期间,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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