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华南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和录取办法的实施意见》,本着彻底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为做好我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现制定以下复试录取细则:
一、 考生报到: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
二、 专业课笔试
各专业笔试科目:
法学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史:中国法制史
刑法学:刑法分则
民商法学:商法学(含知识产权)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经济法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时间:2小时
笔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50%
三、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小组由我院组织。
1、测试形式: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
第二部分,2分钟左右的观点陈述。我院参照学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口语(听力)提纲,拟定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口语和听力测试题目。
第三部分,2分钟左右的自由对话。
2、测试时间:每名考生为5分钟左右。
3、测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10%
四、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1、测试科目: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2、测试形式:分六个专业分别测试,试题内容分别为上述六个科目的试题。考生根据专业参加面试,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3、测试时间:每位考生为15分钟左右
4、测试分值:100分,所占权重数为复试成绩的40%
五、 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
六、填报导师
考生根据各专业导师情况和自身志愿,分别以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填报导师姓名,面试之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以下为导师名单:
法学理论:葛洪义教授、张洪林教授、许章润教授*、於兴中教授*
法律史: 张洪林教授、马建兴副教授
经济法学:张富强教授、刘剑文教授*、刘小勇副教授
民商法学:关永宏教授、李明德教授*、陈年冰副教授、黄保勇副教授、
喻磊副教授、官欣荣副教授
刑 法 学:徐松林教授、胡学相教授、杨凯教授
诉讼法学:曾友祥副教授、彭世忠副教授、黄娟副教授
注:姓名后有*号为客座教授
七、体检
每位考生在学院办公室领取体检表格后,自备小一寸近照及体检费,按时前往校医院体检。
八、向拟录取的复试考生寄发《政审表》、《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协议书》
九、公布本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导师名单
十、其他事项
1、确定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无奖学金者,复试时需签定相关协议书,当场填好交回学院办公室。
2、复试期间,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法学院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