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了做好博时关爱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2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各学院推荐名额(共10名)
法学 1 人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一份;
2.《2012年“博时关爱助学”活动受助登记表》一份(填写格式详见《2012年“博时关爱助学”活动受助登记样表》);
3.2012年办理的《高等院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上);
5.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
2.学院初审: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请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所有受助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 “社会资助”模块报送。学生的书面评审材料请于11月18日前递交B9北座204。
3.学校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5天;
4.捐赠单位终审:公示期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最终确认。
六、助学金的发放
每名受助学生一次性获得资助金额为 5000元。
附件: 博时关爱登记表.doc (188 KB) 样表.doc (188.51 KB)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