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拟从本月启动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2013.9-2014.1)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交换活动。项目相关介绍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交换学校 | 申请条件 | 学费 | 住宿费 | 名额/学期 | 相关资料 | 备注 |
东海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5 | 系科介绍 东海.zip | 外文系必修课、餐旅系(涉及有材料费之课程)、建筑系不开放 |
中正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本校 | 4 | 系科介绍 中正.zip | |
云林科技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4 | 系科介绍 云林.zip | |
台南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2 |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 |
东华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3 |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 |
高雄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4 | 系科介绍 高雄.zip | |
台湾师范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自行安排住宿 | 2(其中1人从体育学院选拔) | 系科介绍 台师大.zip | 自行安排住宿 |
中原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3 | 系科介绍 中原.zip | 硕士优先 |
中兴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3 | 系科介绍 中兴.zip | |
辅仁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4 | 系科介绍 辅仁.zip | |
静宜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2 | 系科介绍 静宜.zip | 另有自费生名额6名(NT$51,000)及教育研究生免费名额(内地高校共2名) |
台湾科技大学 | 2011、2012级本科/2012硕士 | 交本校 | 交对方学校 | 3 | 系科介绍 台科大.zip | |
备注:
1. 交换学校相关资料未提供的可参考上学期通知:http://www2.scut.edu.cn/s/56/t/27/87/dd/info34781.htm
2. 赴台期间如不办理退宿手续,则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赴台来回旅费、保险费、生活费及其他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出境学习的任务;
3.专业要求:除部分学校专业限制(见备注栏)外,全校各专业本科生或硕士生均可申请,但所申请学校专业须与本人专业相同或相近;
4.成绩要求: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0以上,研究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同时主修专业无不及格科目。
三、选拔程序
1.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①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赴台湾地区交换申请表》一份;
②开具在校已读课程成绩单(中文);
③个人简历(中文);
④个人陈述(中文);
⑤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于3月25日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五山校区南秀村博士后公寓705)。(研究生类别,须由学院进行排序,上报材料时同时提交推荐排序表)。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择优选拔合格学生,并将初选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推荐至台湾各大学,由对方最终审核录取。
四、学生派出相关事宜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关于公布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换学习学生名单的通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2.本科生须认真参照台湾各大学相关课程安排,并下载打印相关课程描述资料,拿到学院咨询教务员或相关任课老师意见,然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课程修读申请表》,报所属学院审批(课程描述资料可作为附件附在《课程修读申请表》后),以确保返校后能进行有效的学分互认。学院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3.本科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在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手续;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署)。
4.研究生离校前须办理休学(交换生项目)手续,并与学校签署《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协议书》(研究生院)、家长同意函等材料。
5.学生办理赴台签证等手续;在台学习期间,学生应保持与所在学院、导师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联系,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生手册》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各项规定。
五、咨询方式
详细信息请浏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网页或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潘老师 22236161 faoc@scut.edu.cn
教务处 莫老师 87110736 jwmoyy@scut.edu.cn
研究生院师老师 87114922 yjjiaoshi@scut.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