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选拔留学生办法(拟)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0-09   浏览次数:252

留学项目介绍:

     根据我院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签署的院长协议,我院将于201211月中旬向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推荐4位硕士研究生于2013年夏季前往美国攻读一年的LL.M,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将为每位同学提供1万美元的奖学金,并免除三周始业教育的费用1500美元。

留学候选人条件:

  1. 2012级、2011级我院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法律硕士(因2011级学生已经参加过上届选拔,所以,本次将优先推荐2012级学生);

  1. 英语水平达到留学要求(选拔时能够提交相关英文能力证明,例如托福、雅思成绩等);

  1. 专业成绩优秀(选拔时将比照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进行测评);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留学生选拔小组:

葛洪义院长、孙国忠书记、徐松林副院长、曾嘉华副书记、滕宏庆、叶林、胡婷

选拔办法:

交换留学生的选拔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将以面试和学院综合评定为依据,择优录取。

留学生选拔程序:

  1. 由候选人的导师、班主任填写推荐意见;

  1. 由我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学业意见、政审意见;

将以上材料连同英语成绩、个人简介(中英文各一份)、其他材料于20121029日前递交给办公室王婉琳老师处。

  1. 由选拔小组进行排序遴选;

  1. 确定人选签署承诺协议。

  1. 留学生的材料送对方学校,由对方学校确定接受名单。

附:2013年度申请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外语成绩最低要求,托福79,雅思6.5。参见

http://www.law.illinois.edu/prospective-students/llm-admissions-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