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请参加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台湾地区高校交换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117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拟从本月启动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2013.2-2013.6)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交换活动。项目相关介绍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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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学校 

申请条件 

学费 

住宿费 

名额/学期 

相关资料 

备注 

东海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5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外文系必修课、餐旅系(涉及有材料费之课程)、建筑系不开放 

中正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本校

4 

系科介绍

 

云林科技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4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台南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2 

系科介绍

 

东华大学 

20102011级本科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2 

系科介绍

 

高雄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5 

系科介绍

 

台湾师范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2(其中1人从体育学院选拔)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地球科学系不开放

中原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3 

系科介绍

硕士优先 

中兴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3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开放系所请参考附件三 

正修科技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16 

系科介绍

8名仅支付宿舍费用美金500元与保险费美金100元;后8名需另外支付活动费用美金400

辅仁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4 

系科介绍

 

静宜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2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台湾科技大学 

20102011级本科/2011硕士 

交本校 

交对方学校 

3 

系科介绍

资料下载 

 

 

 

 注:交换学校相关资料未提供的可参考上学期通知

http://www2.scut.edu.cn/io/publish/news/zxtz/3mp9vfigon39k.html

备注:赴台期间如不办理退宿手续,则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赴台来回旅费、保险费、生活费及其他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 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出境学习的任务;

3. 专业要求:除部分学校专业限制(见备注栏)外,全校各专业本科生或硕士生均可申请,但所申请学校专业须与本人专业相同或相近;

4. 成绩要求: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0以上,研究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同时主修专业无不及格科目。

三、选拔程序
1.
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①填写《
华南理工大学赴台湾地区交换申请表》一份;
②开具在校已读课程成绩单(中文);

③个人简历(中文);

④个人陈述(中文);

⑤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2.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于1014日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类别,须由学院进行排序,上报材料时同时提交推荐排序表)。

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择优选拔合格学生,并将初选名单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推荐至台湾各大学,由对方最终审核录取。

四、学生派出相关事宜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关于公布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换学习学生名单的通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学院,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2. 本科生须认真参照台湾各大学相关课程安排,并下载打印相关课程描述资料,拿到学院咨询教务员或相关任课老师意见,然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课程修读申请表》,报所属学院审批(课程描述资料可作为附件附在《课程修读申请表》后),以确保返校后能进行有效的学分互认。学院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3. 本科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保留学籍申请表》,在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及离校手续;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署)。

4. 研究生离校前须办理休学(交换生项目)手续,并与学校签署《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协议书》(研究生院)、家长同意函等材料。

5. 学生办理赴台签证等手续;在台学习期间,学生应保持与所在学院、导师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联系,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生手册》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各项规定。

五、咨询方式

详细信息请浏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网页或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潘老师 22236161 faoc@scut.edu.cn

  处 莫老师 87110736  jwmoyy@scut.edu.cn

    师老师 87114922 jennyshi_012@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