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广东省学位办下发的有关通知,我校2009年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24日开始至3月3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二、工作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核 地点:2号楼北座102 联系电话:(020)22236586
第二步:盖章 地点:2号楼北座215 联系电话:(020)87110589
三、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资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身份证原件
3.课程进修班学员证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须贴好照片)
说明:《资格审查表》必须报考者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 1 张。
四、其他事项
1.在本校参加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方可在我校办理毕业资格审查,其他人员概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