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12日11:36:37 来源:学校办公室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我校校历安排,2009年1月19日至2月22日放寒假5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的假期
学 生:2009年1月19日~2月22日
教职工:2009年1月20日~2月19日
二、假期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按规定应上班人员和加班人员按照原上班时间工作,合同工、临时工按合同由聘用单位安排。
三、学生注册及新学期开始上课时间
注册时间:本科生、研究生均为2009年2月20~21日。
新学期开始上课时间:2009年2月23日。
继续教育及网络教育各类学生的补考、注册、上课时间由继续教育及网络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四、其他事项
1. 放假期间,除星期六、星期天外,各单位、各部门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处理日常事务。不能中断工作的单位及部门,原则上应采取轮休的办法解决,确实无法轮休而需要加班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事先办妥报批手续。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工厂、仓库、学生宿舍及其他重要部位的值班工作,教职工应注意住宅区的自我防范,确保假期安全。
3. 请各单位将寒假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于1月1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学校办公室寒假值班电话为87110009。
学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