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8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和28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原定于9月27日、28日上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取消,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在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的课程分别调到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原定10月4日、5日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的课程照常。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假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