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我院黄忠顺教授荣获第四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发布人:王婉琳 发布时间:2026-05-09 浏览次数:33

近日,广东省法学会公布第四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经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多重遴选,我院黄忠顺教授凭借深厚的学术造诣、丰硕的科研成果、扎实的教学功底以及突出的法治实践贡献,获评该项荣誉称号。2026年4月25日,广东省法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进行表彰,黄忠顺教授作为获奖代表在大会上发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袁古洁会后亲切会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该荣誉是广东省法学界对中青年法学人才的最高褒奖之一,彰显了学界对黄忠顺教授综合专业实力的高度认可。

深耕法学沃土,筑牢学术科研根基

黄忠顺教授为中共党员,1983年2月生,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执行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学院诉讼法学科带头人。深耕民事程序法领域多年,聚焦民事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商事仲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核心研究方向,扎根法学理论研究一线,深耕不辍、笃行致远。

科研道路上,黄忠顺教授治学严谨、锐意创新,科研成果丰硕亮眼。迄今为止,已出版独著3部,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19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累计引用5000余次;深耕课题研究,牵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等省部级以上课题16项。其研究成果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曾斩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成果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四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等多项重要学术奖项,为我国民事执行法治体系完善、诉讼制度优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凭借扎实的学术能力,黄忠顺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多项学术职务,同时担任《人大法律评论》等多家权威期刊编委、匿名评审专家,在国内民事程序法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与行业认可度。

牢记育人初心,坚守教学育才一线

在科研攻关之外,黄忠顺教授始终牢记教育本心,坚守法学教学一线,承担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强制执行法专题研究等核心课程教学工作。他秉持严谨务实、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将前沿学术理论、鲜活司法案例融入课堂,打破理论与实践壁垒,打造高质量法学课堂。迄今,黄忠顺教授参编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等10部法学教材,各版累计销量逾百万册;主持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主题案例项目2项;编写的8项教学案例入库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教学成果荣获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奖励。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他注重锤炼学生法治思维、培育专业素养、塑造法律情怀,悉心指导硕博研究生。他不仅关注学生专业能力提升,更注重引导学生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底线,为法治行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用实际行动践行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担当。迄今指导的3名博士研究生,已经发表及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近10篇,指导博士生撰写并由博士生独立署名的学术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等单位颁发的奖项40余次。

践行法治使命,赋能行业发展建设

作为诉讼法学科带头人及民事执行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忠顺教授始终坚持法学研究服务社会、赋能法治建设,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与行业建设。他深度参与民事执行、纠纷化解相关立法研讨、司法咨询工作,立足广东法治发展实际,聚焦司法实践痛点难点,为地方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构建建言献策。

同时,他积极参与法学学术交流、普法宣讲等公益活动,主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助力提升社会法治素养,以专业力量推动区域法治高质量发展,彰显了新时代法学学者的责任与担当。

“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既是对黄忠顺教授个人学术研究、教学育人、法治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院人才建设成果的有力印证。未来,我院将以优秀学者为榜样,持续强化学科建设、深耕法学研究、优化育人体系,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勇担时代使命,为广东省法治建设、国家法治现代化事业持续贡献华工法学力量。(图/文 法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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