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关于征集ABSL-2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备案需求及实验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陈樱旗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次数:63

各学院、各课题组:

为推进华南理工大学动物中心动物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ABSL-2)的病原微生物申报工作,现面向全校各学院、各课题组收集拟开展的涉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实验需求。请有相关实验需求的课题组按要求提交病原风险评估报告,以便实验室统筹规划,进行动物病原微生物备案工作。

一、收集范围

本次收集的病原微生物范围限制在《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26年农业部令第1005号)》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见附件1、2)。凡拟在动物中心ABSL-2实验室开展的、涉及该名录中病原微生物的动物感染实验、活菌操作及相关动物实验活动,均需填报。不在该名录中的病原微生物暂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填报要求

请各课题组根据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动物中心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表》(模板见附件4)和《ABSL-2备案病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5)。若申报的病原来自《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还需填写《安全数据单》(见附件6)。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病原来源

提交材料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

1.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表

2. 安全数据单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

1.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表

 

三、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动物中心陈老师(邮箱地址:lac@scut.edu.cn,联系电话:020-81182167),文件命名格式为“课题组全称+备案病原名称”(示例:“XX课题组+致病性链球菌”)。邮件主题请与压缩包文件名保持一致。

附件:

附件1 动物病原微生物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05号(2026年04月01日).pdf

附件2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pdf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动物中心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表(空表).docx

附件4 华南理工大学动物中心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评估表(模板).docx

附件5 ABSL-2备案病原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6 安全数据单-模板.docx

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