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中央高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如为博士后,在站期应覆盖项目执行期。
(二)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中央高校项目(自然科学类及社会科学类)限1项;有在研中央高校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卓越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简称U35项目)除外)。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央高校项目总数超过5项(含5项)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在研项目及参与申报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
3.已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该类别项目。如已获得校杰出青年项目支持的,不得再申请U35项目。
二、受理项目类型
(一)卓越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U35项目)
本项目资助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信息、装备、能源、材料、生物、健康、农业、海洋、生态等九大跨学科领域和基础理论研究,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加强科学问题凝练,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旨在长周期稳定支持一批青年人才开展前沿性、原创性、颠覆性研究,给予更多挑大梁、担重任的机会,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学术大师,推动产出更多大项目和标志性科研成果。申报要求详见U35项目指南(附件1)。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本类项目着重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承接一批具有显示度的大项目、大工程,有效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或通过中试平台建设等形式推动一批成果走向产业化。设置重大产学研专项、中试平台专项两个专项。
1.重大产学研专项:申请人近五年应是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到账经费应超过合同经费40%;或者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单个合同超300万元,到账经费超30%;已经作为申报依托的项目及经费不算入本次申报条件,应相应核减。
2.中试平台项目:申请人已在成果转化机构搭建中试平台;中试项目已取得社会投资或公司投入;项目期内具有明确的建设方案、明朗的产业化前景;中试验证后的成熟技术成果通过许可、出售等方式转让给企业,或通过设立公司的方式实现产业化。对取得政府认定或授牌的中试平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3.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大产学研专项资助强度不超20万元/项,中试平台专项资助强度不超10万元/项,执行周期为2年。
(三)“百千万工程”专项
为积极推动学校定点帮扶和“双百行动”相关工作,扶持广东鹤山、惠来,云南云县及学校对口支援、广东省“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区域,学校设置“百千万工程”专项。
1.该专项申请人应积极跨学科、跨领域组建科研团队,围绕农产品加工、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数字商务、品牌设计等领域,大力推进“组团式”科技服务形式,为学校帮扶共建工作提供重要创新支持。项目应体现科研团队服务“百千万工程”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2.申报项目应在广东鹤山、惠来,云南云县及学校对口支援、广东省“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区域开展实际产业化应用,资助周期内应获得上述地方及地方企业项目支持。专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20万元/项,执行周期为2年。
三、材料受理
(一)U35项目
1.申请人须按申请类别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PDF电子版申请书(不需签字盖章)命名为:学院全称-U35项目-申请人姓名,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U35项目-张三,交所在二级单位汇总。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7: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请各单位将PDF版申请书(不需签字盖章)、单位签字盖章扫描版的二级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附件6)、形式审查表(附件7)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需Excel版和PDF版)在规定时间内发至jck@scut.edu.cn,不需交纸版材料(待立项后再交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不受理个人报送申请材料。
(二)成果转化类专项
1.申报项目需按申报专项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4),重点突出立项依据,实施内容与经费预算,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企业资质、前期合作证明、合作项目合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相关证明、资金投入证明、相关荣誉、成果先进性证明,合作效益等,具体附件要求请参照申报书相关内容),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六份,要求依托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
2.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7: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经院系形式审查通过后统一盖章并报送至科研院科技开发管理科(笃行楼中座911室),电子版打包发至adkfk@scut.edu.cn,成果转化类项目不需提交汇总表。
(三)“百千万工程”专项
1.申报项目需按申报专项填写相应申报书(见附件5),重点突出立项依据,实施内容与经费预算,纸质申报书要求依托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名、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17:00,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本次申报。经院系形式审查通过后统一盖章并报送至城乡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笃行楼中座910室),电子版(含PDF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文档)以“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命名打包发至eelinhy@scut.edu.cn,该类项目二级单位不需提交汇总表。
四、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一)申请项目内容不得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项目重复。
(二)申请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严禁申报人弄虚作假,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承担过中央高校项目情况,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等科研诚信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申报人资格,3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中央高校项目。
(三)涉及动物/人体伦理的项目,在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应当提交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审批表作为任务书附件一并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将其作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出来。二级单位在提交全部类别项目时须附上由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附件6)。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和规范中央高校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获批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中央高校项目的研究成果应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和考核要求,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四)项目申请简化预算编制,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科目编制预算。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应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科〔2023〕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六)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接到立项通知的项目视为不予立项。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
U35项目:朱晓睿、黄永灿 87112700 jck@scut.edu.cn
成果转化类项目:王卫娟 87113065 adkfk@scut.edu.cn
“百千万工程”专项:林海洋 87113042 eelinhy@sc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