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已启动申报,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指南和限项要求
(一)申报指南
1.粤穗联合基金: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1.html
2.粤莞联合基金: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2.html
3.粤惠联合基金: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3.html
4.粤江联合基金: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57.html
5.南沙联合基金: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79562.html
(二)申报限制要求
1.2025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总数限2项。
2.2025年度省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申请人申请各类型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开通。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二)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1.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参照附件1办理:
申请链接:http://lac.mrt.scut.edu.cn
2.人体伦理审查证明请参照附件2办理,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0日12:00前在伦理系统提交(无账号申请人请参照附件2流程申请账号,10月20日截止后不再接受项目名称等信息修改),由附属二院统一审批(预计10月27日前出盖章批件),逾期不再受理。涉及人体伦理的申请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尽快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务必及时加入本次人体伦理审查的微信通知群。
合作研究单位为医院的申请项目,人体伦理审查证明由合作医院提供。
(三)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其中,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3。合作协议由学院收集后统一到科研院办理盖章。
3.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四)附件材料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学院审核后按流程提交。详见附件4、附件5。
(五)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15日 | 系统开放填报 |
2025年10月20日12:00前 | 动物伦理、人体伦理申请截止 |
2025年10月27日前 | 学院形审、提交 |
2025年11月2日17:00前 | 学校形审、提交 |
三、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
科研院基础科:曾榆萱、朱晓睿 87110629、87112700
实验动物伦理:于老师,19865865260
(二)省基金委业务咨询:
1.指南业务咨询:020-87567871、87584786
2.申报业务咨询:020-87567835、87567807
(三)各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详见指南通知
(四)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