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6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遴选入库,根据《广东省预算草案编制工作规程(试行)》(粤财预〔2021〕51号)和《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粤水科技〔2023〕 4 号)等规定,广东省水利厅编制了《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 2026 年度入库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做好 2026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由于限项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6日前填写附件2申报汇总表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邮箱adgxk@scut.edu.cn,科研院确认申报名额后邮件回复确认,并统一办理推荐函,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及补助方式
2026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选定项目及其承担单位。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申报。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项目,将录入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年度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按照轻重缓急挑选安排。项目库储备项目有效期3年,逐年滚动更新。2026年度安排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省级财政水利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确定。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项目分类及研究方向
2026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性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分别设定若干个研究方向,明确预期成果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方向(2026年度)》。重点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3年。一般性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确有特殊需要的不超过2年。青年项目实施期限为1-2 年,每项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在国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备相应水利科研能力、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可联合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是该项目主题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不同项目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鼓励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
申报一般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青年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 1990年 1月 1 日后出生(含)。
(三)现有未完成项目的或有项目逾期3个月未申请验收的申请人不得进行申报。所学专业和从事专业和研究内容专业领域不一致,以及近五年未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不得申报。申请人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不得进行申报。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 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在申报同一重点研究方向的项目时,同一单位申请或参与原则上合计不超过 3项。
(五)申报项目的名称应该简明,含意明确,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不宜过于宽泛。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目标等应该对应一致。各个研究方向要求的“预期成果基本要求”是对项目预期成果的最低原则性要求,申报项目不能只满足“预期成果基本要求”,而应该给出具体的“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项目目标任务要具体且有创新性,技术指标科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六)设备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将成果转化推向市场的能力,申报项目自筹配套经费不得少于申请省级水利科技补助经费金额(华工不自筹,请合作企业自筹)。有自筹配套经费的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出具自筹配套经费投入承诺函,说明自筹配套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承诺为项目自筹配套经费和省级水利科技补助经费建立财务专账,统一接受项目审计并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申报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出具承诺函(说明出资单位)。
(七)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八)重点项目申报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九)通过评审择优入库的项目必须由申请单位作为项目承担(牵头)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四、申报材料编制和提交
(一)最终电子版和纸版材料报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的截止时间为5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该类项目形式审查严格,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附件6填写要求填报。
申报人应编制和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6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6 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6 年度)》(见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广东省内有实际需求的水利管理单位出具的《预期成果接受应用单位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以及相应研究方向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材料。
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无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但需提交拟转化推广成果的自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评价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明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等。
(二)每个申报项目的纸质印刷材料双面打印(一式 3 份),按要求签字盖章,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科技查新报告/或转化推广成果证明材料、成果接受利用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项目入库信息表的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不另加封面,推荐函和汇总表不需要装订进去,由学校科研院统一出具。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交可编辑电子文件(与纸质印刷材料一致,保持附件2、 3、4、5 所提供模板的DOC 或XLS 文件类型)按“华工****学院-项目名称关键词-项目申请人姓名-附件材料文件名”分别命名,全部封装在同一个压缩包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按“华工****学院-项目名关键词-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外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缺乏可编辑电子文件的,可扫描成PDF 文件,按上述规则命名,封装到上述压缩包文件中。每个申报项目提交 1 个压缩包文件。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报指南由广东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受理项目申报部门:广东省水利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联 系 人:金文海 电话 020-38356255、38356452;
电子邮箱:slt_kjc@gd.gov.cn;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A塔2216-1室。
(二)学院科研院联系人:刘燕 电话 020-87113714 电子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1.附件1: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方向(2026年度).xlsx
2.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6年度).xls(2026 年度)
3.附件3: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6年度).doc
4.附件4: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6年度).xls
5.附件5: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6年度).xlsx
6.附件6: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2026年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