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5年度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818

广东省水利厅已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5年度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1,该项目限项申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及补助方式

      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选定项目及其承担单位。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项目,将录入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按照轻重缓急挑选安排。项目库储备项目有效期3年,逐年滚动更新。2025年度安排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省级财政水利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确定。

二、项目分类及研究方向

      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性项目青年项目”3类,分别设定若干个研究方向,明确预期成果基本考核指标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3年。一般性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确有特殊需要的不超过2年。青年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每项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请申报人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前期研究基础,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自定项目名称(不可与研究方向名称相同)、研究内容、详细预期成果目标,参与竞争。

三、申报要求

  (一)每个申报项目的申请人,在着手准备申报材料之前,都应该仔细阅读理解本申报指南及各个附件的要求,请详细查看附件1-6

  (二)申请单位应为在国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备相应水利科研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鼓励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

      2. 申报一般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申报青年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198911日后出生(含)。

  (四)现有未完成项目的或有项目逾期3个月未申请验收的申请人不得进行申报。申请人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不得进行申报。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

  (五)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在申报同一重点研究方向的项目时,同一单位申请或参与原则上合计不超过3

  (六)申报项目的名称应该简明,含意明确,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不宜过于宽泛。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目标等应该对应一致。各个研究方向要求的预期成果基本考核指标是对项目预期成果的最低原则性要求,申报项目不能只满足预期成果基本考核指标,而应该给出具体的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七)设备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将成果转化推向市场的能力,申报项目自筹配套经费不得少于申请省级水利科技补助经费金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提前签署合作协议(在学校办公门户-纵向合作协议模块申请盖章),原则上华工不出资配套经费,出资单位需出具盖章的自筹经费承诺函。

  (八)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

  (九)重点项目申报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十)通过评审择优入库的项目必须由申请单位作为项目承担(牵头)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5年度),426周五下班前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如有超项,科研院将组织校内遴选。请申报人留意后续邮件通知,将告知材料报送事宜。学校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汇总报送。

  (二)评审方式:项目资金补助实行竞争性分配,按照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由省水利厅按照省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等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库项目及其承担单位。其中,通过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查的重点项目申报,需要在专家评审过程进行现场(或视频连线)答辩,由项目申请人作演示介绍,并回答专家质询。

六、申报材料编制和提交

  (一)每个申报项目应编制和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5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5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广东省内有实际需求的水利管理单位出具的《预期成果接受应用单位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以及相应研究方向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材料。

  申报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不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但需提交拟转化推广成果的自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评价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明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等。

  (二)每个申报项目的纸质印刷材料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按申请书(第一部分协作单位盖章,第十一部分项目组成员签名,第十六、十七部分学校盖章)、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项目负责人签名,去学校财务处科研办签字盖章)、科技查新报告/或转化推广成果证明材料、成果接受利用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出资单位盖章)、项目入库信息表……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不另加封面。

  每个申报项目提交一式3份纸质印刷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后续邮件通知)。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交可编辑电子文件(须与纸质印刷材料对应一致,须保持附件2-5所提供模板的docxls文件类型)按学院-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材料文件名简称分别命名,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成pdf,全部封装在同一个压缩包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按学院-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adgxk@scut.edu.cn

   每个申报项目提交1个压缩包文件(具体提交时间后续邮件通知)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广东省水利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联  人:桂江峰、卓东杭。

    联系电话:020-3835625538356452

    电子邮箱:slt_kjc@gd.gov.cn

  2.学校科研院高新科

   联  人:刘燕、谭锦才。

    联系电话:020-87110625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5年度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5年度).xls

              3.附件3: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doc

              4.附件4: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5年度).xls

              5.附件5: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5年度).xlsx

              6.附件6: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2025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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