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首批中国—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816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首批中国—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附件1),具体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s://www.most.gov.cn/tztg/202305/t20230504_185761.html。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与外方合作单位就此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等文件。

    2.外方合作机构获得本国政府部门推荐函的优先支持。

    3.正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相关重点专项项目或国家科技援外项目的申报人,不得与上述项目的同一非方合作机构联合申报

    二、具体执行要求

    1.执行期内,双方合作机构至少开展1次互访。

2.执行期内,双方合作机构共同举办至少1次线上或线下研讨会,主要参与方须至少有相关领域3家中方机构和2家合作国机构。

3.执行期内,中方项目实施单位应接收至少1名非方合作机构研究人员在华进行3个月以上的短期工作交流(该人员同期不得申请中国政府资助的访问学者或奖学金项目,如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TYSP”和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等),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4.合作重点领域包括生命健康、绿色技术、数字经济、互联互通(包含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等相关领域。

5.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完毕后向项目执行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模板将随立项通知一并发布)。

三、立项与资助

1.项目将通过评审,基于合作意义、可行性、中外机构科研能力、合作基础、科技外交影响等因素确定立项清单后,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未入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2. 2023年资助项目数量为10项,涉及同一非洲国别的项目原则上最终立项数不超过2项。

3.中非伙伴研究所由中国科技部以定额资助的方式发起,资助额度为30万元/项。

4.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互访期间产生的食宿费、接待外方人员在华工作期间的津贴及国际旅费补贴、举办交流活动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外方在华工作期间津贴标准参照科技部“国际杰青计划”资助标准(税前12500元每人每月)。

5.项目立项后,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原通知及附件)

四、申报流程

1.请有意牵头或参与项目的申报人填报《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4)并发送至科研院联系邮箱

2.管理员开通账号后请申报人登录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http://step.cstec.org.cn/)进行申报。申报人在管理平台下载文件,在线填报后上传,所需上传材料如下:(1)申请表;(2)预算表;(3)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扫描件(中文或英文),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4)外方政府部门推荐函(如有可提供,不设模板)。

3.即日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受理。

五、科研院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沈伟晴/杨琨   

联系电话:87113714

联系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

1.项目申报流程.doc

2.项目申请表.doc

3.项目预算表.doc

4.申报意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