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汪晓阳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创新平台,各孵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研究院将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包括自查自纠阶段、现场督查阶段、隐患整改阶段、复查闭环阶段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1220日—1226日)

1.各创新平台、孵化企业即日起部署动员,组织本单位深入开展实验室、车间的安全隐患自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危险化学品管理。管制类化学品未落实双人双锁;未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未合理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等。

2)用电管理。配电箱下方放置气瓶或加热设备;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未使用专用插座等。

3)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未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器材;灭火设备超过有效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消防系统失效等。

4)气体管理。气瓶未张贴使用状态信息标签;气瓶未合理固定;气瓶已过检验期;气瓶使用完毕未及时关闭气瓶总阀等。

5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点未按要求粘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未采取二次防泄漏措施;废液桶未按要求粘贴标签、标识,未填写主要成分;实验室未按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等。

6)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管理。冰箱或加热设备周围未留出足够散热空间;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无值守人员在场;加热设备周边未张贴高温警示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未按要求进行及时登记或登记不完全、不规范。

7)实验废弃物管理。生物废物、化学废物、生活垃圾等未按规定分开安全贮存;实验废弃物未按规范要求处理。

8)其他。近期接受富山安监局抽查的单位,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未完成整改。

2.根据自查情况提交《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见附件1)

(二)现场督查阶段(20231227日—201413

日)

综合办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414日—111日)

各创新平台、孵化企业根据自查及督查组的整改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可立整立改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无法立整立改的隐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

(四)复查闭环阶段(20211月底前)

为巩固隐患整改的成果,确保整改取得成效,我院将在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闭环工作,并通报整体检查情况。

二、工作要求

  1. 务必提高认识,强化教育,全面检查。

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全面检查,守好全院安全工作底线。各单位要结合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一次覆盖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不漏1人)的安全警示教育,促进大家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务必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各创新平台、孵化企业要切实明确和落实好单位负责人及各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严格追责制度。要组织动员所有实验室相关人员参与到检查工作中,检查范围要覆盖到每一间实验室(含实验室内部和周边区域),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场所必须按照要求逐一检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取得实效。

  1. 其他事项

请各创新平台、孵化企业将《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31226日前提交至综合办。

联系人:赖欣莹

联系方式:0756-5659090,邮箱:z3zc@scut.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表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3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