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桐引凤·名师荟萃

2020-02-19

关于防疫期间相关人事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为科学做好防护,保障教职工安全,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精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采用“人员非接触式”为教职员工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主要通过电话、邮件、办事大厅服务、线上审批、线下投递等多种方式开展各项人事工作业务(“业务投递箱”分别设置在笃行楼南座6楼走廊和1号楼综合办事大厅人事服务窗口,投入的纸版材料均须用信封装好,封面写上办理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相关业务安排如下: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咨询电话:  87113802,87110201,业务邮箱:jsszk@scut.edu.cn)
(一)申请出具教职工政治审查报告。二级单位党委出具教职工政治审查初步意见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加盖党委公章扫描发至指定业务邮箱,纸质版投入“业务投递箱”);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查后出具教职工政治审查报告,并联系单位人事秘书。  
(二)申请出具教职工师德师风审查报告。申请单位提交协查函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加盖党委(单位)公章扫描发至指定业务邮箱,纸质版投入“业务投递箱”);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查后出具教职工师德师风审查报告,并联系单位人事秘书。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咨询电话:87110072,22236076,业务邮箱:rscrcb@scut.edu.cn)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暂时推迟国家、广东省有关人才引进项目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各类引进人才聘用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含合同签订、安家补贴发放、聘期考核等)。通过电话预约后(联系电话:87110072),将相关资料投入“业务投递箱”。
(三)讲座教授的前期评价、聘用、服务管理工作及兼职类专家酬金发放工作。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见人事处网页-办事指南-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通过电话预约后(讲座教授相关业务联系电话:15920317600;兼职类专家酬金业务联系电话:13660713608),将相关资料投入“业务投递箱”。
(四)“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论坛”暂停举办,待疫情防控解除后恢复开展。已举办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论坛”相关报销业务,通过电话预约后(联系电话:13660713608),根据《论坛报销准备材料自查表》准备相关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
(五)国家、广东省引进人才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含工作执行报告、预算调整、信息报送、台账、相关证明等)和广州国际校区引进高端人才申请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过电子邮件办理。
(六)各类引进人才中期考核工作延后开展,待疫情防控解除后恢复办理。

 三、人事调配及考勤工作(咨询电话:87110252,22236100,业务邮箱:gkzp@scut.edu.cn)
(一)建议各单位拟录用人员近期暂缓入职报到。如因工作迫切需要办理入职,请先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新教工根据《新教工一站式报到流程》先进行线上报到,然后线下提交相关入职材料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后,将材料用信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人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联系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二)教职工申请校内调动、调出及辞职,本人填好《申请表》,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扫描《申请表》邮件报送,纸版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人事处将《校内调动通知单》或《离校通知单》通过邮寄送达给申请人。
(三)关于Ⅰ、Ⅱ类博士后岗位申请。各学院将审核好的Ⅰ、Ⅱ类博士后岗位申请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  
(四)教职工申请请假、销假的,填写《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区),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扫描《申请表》邮件报送,纸质版及相关材料用信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暂缓办理在职教职工国内探亲报销业务。
(五)请用人单位每月5日前将《考勤统计表》邮件报送。

四、师资队伍工作(咨询电话:87110260,87112649,业务邮箱:rsojs@scut.edu.cn)
(一)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特支计划本土创新团队及杰出人才推荐,2019年度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会评、2019年长江学者会评,将根据主管部门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会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会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三)出国或回国报到过程中材料提交、证明开具等均以邮件方式提交。并以邮件方式反馈。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可能出现的部分长期公派出国(境)教师无法按期派出、回国或返回留学目的国等情况,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期公派出国(境)教师管理的通知》执行(详见人事处网站通知)。
(四)2020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和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延后提交,具体等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通知。
(五)博士后中期、聘期考核工作正常办理,相关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和教辅及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延后提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启动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中期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结果评定及材料提交工作视情况而定。

五、院士工作(咨询电话:87110780,业务邮箱:rsoys@scut.edu.cn)
(一)双聘院士聘任及工作酬金审批工作。通过电话预约后,将相关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
(二)院士医疗、派车等服务工作照常进行。

六、博士后管理服务(咨询电话:87114038,业务邮箱:boguanban@163.com;邮寄地址: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南座607房)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报截止时间均有不同程度的延长(具体情况详见人事处网站“博士后工作”专栏),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均通过快递或者机要交换方式交到博管办。
(二)博士后进站面试、出站考核取消现场答辩方式,改为视频方式;博士后岗位申请、进站报到、工作协议签署、出站等手续办理及相关电子资料提交请发送电子邮件到业务邮箱,纸质材料暂均通过快递或者机要快递方式交到博管办,或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

七、教师聘任工作(咨询电话:87110106,87111006,业务邮箱:rscpzb@scut.edu.cn。)
(一)兼职/客座/名誉教授等聘任的工作。请申请单位将填好的相应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版审批表相应位置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用信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按流程审核、报批及反馈。

(二)外籍教师续聘工作。外籍教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意见提交续聘报告和续聘合同,电子版发送至rscpzb@scut.edu.cn,纸版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工作人员将与二级单位联系并反馈情况。


八、社保工作(咨询电话:87110389(事业编),39380083(聘用制);邮箱:liuhaifei@scut.edu.cn(事业编),rsxu.suning@scut.edu.cn(聘用制);工作微信号:13202524956;邮寄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516室。)
(一)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按照省社保局规定,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手续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含补发),确需按时办理的,将规定的纸版材料投入“业务投递箱”办理。
(二)变更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信息及到帐问题,通过电话办理,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工作微信号、邮寄、“业务投递箱”办理。
(三)聘用制及博士后人员社保业务,通过电话、邮件办理。
(四)大学城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延后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39380083。

九、合同工管理(咨询电话:87110369,15920103441;QQ号:1641147512;业务邮箱:public-kf@reachhr.com.cn)
(一)建议各单位暂缓办理合同工入离职、开具人事证明等业务。确需办理的,逢周五下午在五山校区1号楼办事大厅办理或电话联系后,相关材料邮寄至锐旗人力资源公司(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去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301室,唐小姐收)。  
(二)每月合同工薪酬待遇变动审批业务。将单位盖章《合同工薪酬待遇审批表》信封装好后放入“业务投递箱”,电子版审批表通过合同工管理工作群发送。  

(三)建议暂缓科研经费合同工指标审批业务,确需办理的,将单位盖章申请表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


十、薪酬福利工作(咨询电话:87110257,87114226,业务邮箱:rscgzk@scut.edu.cn)
(一)退休及相关业务。人事处工资科将通过邮件将《退休审批表》等材料(《延退审批表》《返聘审批表》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发送至各单位人事秘书,各单位通知拟退休(延退或返聘)教职工准备相关材料。需教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审批的材料和个人照片等,用信封装好投入“业务投递箱”,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形式与相关教职工联系办理。
(二)教职工抚恤丧葬等业务。请各单位出具去世报告并审核《死亡呈报表》,请家属在备注留好联系电话,单位盖章后投入“投递箱”。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家属办理。
(三)遗属困难补助审批及发放业务。请各单位及经办人员与工作人员联系,预约办理时间。
(四)工资介绍信业务。请经办人员将行政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业务邮箱,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与经办人员联系办理。
(五)儿童统筹医疗业务。请经办人员自行下载《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申请表》(人事处网站-办事指南-工资福利科),经单位审核同意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连同相应材料一起投入“业务投递箱”。工作人员将电话与经办人联系办理。

(六)退休人员收入证明。经办人可以发送邮件至业务邮箱,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经办人联系办理。


十一、人事各类证明办理工作
(一)申请开具在职证明、因私出国证明、收入证明、回聘证明、职称证明的教职工可登录http://hrs.scut.edu.cn:9090/eop/a申请所需证明,并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经人事处工作人员审核后,可于提交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携带个人身份证到1号楼一楼自助打印室自助打印。如申请《因私出境证明信》或《在职证明》(用途为因私出境),需凭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拍照发送到人事科邮箱:tangm@scut.edu.cn,经审核后方能打印。

(二)办理参保证明,请浏览人事处主页-下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社会保险:http://www2.scut.edu.cn/hr/4405/list.htm (三)查阅人事档案并开具证明的,请先填写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2.scut.edu.cn/hr/das/list.htm),因公利用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因私利用下载“教职工利用预约单”,发送指定邮箱,并于上班时间电话联系档案室工作人员。查好后工作人员将与查阅人联系。接收有关单位档案材料归档等其他业务,延后办理,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110111,手机:15913117356,业务邮箱:arservice@scut.edu.cn。)


人事业务盖章和总咨询电话:87110201;地址:笃行楼南座605房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