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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部分公派留学人员无法按期派出、回国或返回留学目的国等情况,根据教育部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实情,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一、对于拟派出人员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01)要求进行管理,即对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在2020630日以前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需申请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别、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学校予以支持。需自拟个人申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详见附件),向单位报备,单位同意后,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单位同意的说明或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一并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开具延期改派申请。已办理派出手续并已购买出国机票的,如因疫情需变更行程,请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广州留服机构办理改签或退票等手续。因疫情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不受两年内不能申报国家公派留学的限制。

2. 单位公派人员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需申请延期派出、变更留学单位或国别、放弃公派资格的,需自拟申请,向单位报备,单位同意后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单位同意的说明或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一并提交人事处,人事处统一开具延期改派申请。

3.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派出人员,按现行流程办理,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出国(境)研修人员登记表》、《华南理工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谈话记录表》、《华南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责任承诺书》、《华南理工大学出国(境)人员计划生育政策告知书》可采用电子表格及电子签名,表中各相关部门意见可用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代替;《华南理工大学出国(境)研修人员工作协议书》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对于拟回国(境)人员

对于应回国日期在331日(暂定)之前的公派出国(境)人员,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境)的,学校予以支持。留学期限最长可延至331日(暂定)。留学人员经单位同意后,向人事处提供单位同意的往来微信、邮件等截图,由人事处统一开具延期回国申请。

三、对于拟返回留学目的国人员

    如有正在国内休假、开会等中途回国的留学人员,因疫情暂无法返回留学目的国的,建议与国外留学单位妥善沟通并安排好返回时间。

四、对于申请出国(境)人员及回校报到人员

    申请出国(境)手续及回校报到手续均可正常办理,提交材料可用电子表格及单位处理意见的微信、邮件截图代替。对于申请疫情防控期间派出的人员,需特别说明出行必要性及单位同意意见。

    以上手续的线上办理均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rsojs@scut.edu.cn,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区下载,公派出国相关事宜QQ咨询群为794642343

联系人: 谢湘曼 李楠,联系电话:87112649 87110260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xls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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