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学位类别:硕士 |
最低总学分:26 | 必修课可选课分组数:0 |
必修课学分最低值:16 | 选修课学分最低值:10 |
培养目标: 本专业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具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专业爱好、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工作能力、适应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人才。(1)掌握较为系统的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素养;(2)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能够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给出解决方案,能够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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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两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本科为非教育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补修的《教育基本理论》基础课程学分不纳入规定的26学分内,需另外选2个学分的课程。应在前三学期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全部学分(第三学期选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于第三学期结束前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分流办法》参加中期考核,并完成社会(教学)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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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举行开题报告会。学位论文要求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对于偏重于基础研究的论文,应在认识客观事物规律上有较好的深化和新见解;对于偏重于应用研究的论文,应有较好的直接或潜在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论文既要体现出完整性和系统性,还要有独立见解和创新;论文格式规范,字数要求不少于4万字,参考文献不少于50项,其中近五年之内的新资料原则上不少于25%,外文文献不少于15%;学位论文答辩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应发表或已录用原则上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含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论文1篇和我校《华南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学术论文1篇,均必须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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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 1. 高等教育理论与发展; 2. 高等工程教育; 3. 高校管理与院校研究; 4.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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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年限: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5年 | 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26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6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1学分。选修课中,公共选修课学分不低于2学分,学生可选择英语公共选修课和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 |
是否需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是 | 其他要求: 定期参加学院和高教所组织的学术研讨,毕业前至少作一次公开的读书报告或学术研究报告。定期做阶段总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