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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9-09-02 浏览量:1678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喜迎第35个教师节的到来,学校特举办庆教师节系列活动之教职工游泳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赛日期:
20199月26日(星期四)
二、比赛地点:
五山校区游泳池
三、参赛人员:
在职教职工
四、报名要求: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报名;
2.个人项目:每部门工会每项最多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团体项目:每个部门工会每个组别可报1队;
3.报名后不得更改任何名单、项目(即秩序册公布后该项目取消也不作增、补、改报);比赛现场不接受任何报名调整。
五、比赛分组:
青年组:40周岁以下;
中年一组:40周岁及以上,1980年1月1日前出生即可参加;
中年二组:50周岁及以上,1970年1月1日前出生即可参加。
六、竞赛办法:
1.竞赛项目:
1)个人单项:
组别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4
项目5
男子青年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
女子青年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50米仰泳
男子中年一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女子中年一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男子中年二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女子中年二组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

 
2)混合团体接力:
①青年组2男2女4×50蛙泳接力;
②中年组2男2女4×50M蛙泳接力。
2.竞赛规则: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竞赛规则》;

2)自由泳项目的运动员可采用任意泳姿进行比赛;

(3)比赛赛道由组委会直接指定道次无需抽签;

(4)比赛发令哨响后,运动员方能出发;如在发令哨响之前出发的,视为抢跳,第一次抢跳以违例处理,运动员重新出发。第二次任何运动员抢跳均作犯规处理,取消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参赛资格,其它运动员的比赛继续进行;

(5)参赛运动员可选择泳池跳水台跳水出发进行比赛,也可选择在水中手扶池边(不跳水)出发进行比赛;

(6)所有项目均以运动员到达终点时间计算成绩及名次;

(7)全部项目均进行一次决赛,按比赛成绩排列名次,某项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8)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检录前30分钟到达比赛检录处,听从裁判员安排,未经检录的运动员作弃权处理;
9)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竞赛组委会申诉;
七、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各年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8名,团体接力录取前8名,体育学院单项、团体名次并列;
2.设团体总分奖,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及奖金。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1)个人单项前8名分别按9、8、7、6、5、4、3、2计分;
2)团体接力前8名分别按18、16、14、12、10、8、6、4计分;
3)若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计分,无下一名次得分;
4)所有项目,完成比赛的,单项最低得1分,团体最低得2分;
5)已报名的运动员,无故缺席(未到场)1人次扣团体总分2分;已到场但无法参赛不作扣分处理;
6)比赛项目报名人数8人以内(含8人),减一录取;少于5人(接力3队)时,则该项目取消或并组参赛;
八、报名办法及时间:
各参赛队必须统一填写《2019年教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9月12日(周四)12:00前发送到校工会电子邮箱:scuta07@scut.edu.cn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林武仁,电话:87110425 。
九、其它事项:
1.参赛队员须持一卡通或工作证进行检录;
2.运动员须自备游泳装备(泳帽、泳镜、泳衣/泳裤)方能参赛;
3.所有运动员不得穿鞋入场(除工作人员可穿拖鞋);
4.严肃赛场纪律,一切行动听从组委会及裁判安排;
5.各队联系人扫二维码(附件2)加入比赛联络员微信群,方便沟通比赛相关事宜;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所有


附件1: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1).xlsx

附件2.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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