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如发现学院在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可随时向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说明被反映对象的基本信息、相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下情形的情况反映不予受理:
1.未提供具体事实和依据的;
2.应由司法机关受理的;
3.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关的(具体受理内容请参照《华南理工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反映渠道
1. 来信请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电力学院9号楼209(邮编:510640)
2. 来访请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电力学院9号楼2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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