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的阶段性考核,督促研究生总结研究工作,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工作。3年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在第5学期开学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院(系)安排。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后,可延期考核。申请中期考核延期的2021级等年级的研究生可跟2022级批次执行,2022级申请延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顺延至2023级批次执行,不允许院(系)或导师单独安排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组织与程序
1.硕士:由各学术团队组织成立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术团队确定,并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中级职称担任硕士生导师的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组成(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因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在上一年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重大异议率超过5%,要求本次中期考核结果的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同类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 动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
博士:由学院组织成立2022级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统一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
2.硕士:各团队应召开中期考核会议,组织申请中期考核的全体硕士研究生参加。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各团队根据学科、类别(或领域)特色及研究生培养规模确定组织方式。研究生需于中期考核前将考核材料提交考核工作小组审阅,涉及到各团的由团队组织安排、动力工程专业硕士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博士:学院召开中期考核会议,组织申请中期考核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可按照学科、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
3.硕士:各团队可制定具体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标准。对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给予评价,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
博士:学院制定具体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标准。对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给予评价,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
4.学校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5.硕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以考核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6. 研究生院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对中期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对考核过程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院(系)应重新组织考核。
7.本次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采取线下形式进行(除特殊情况外)。
三、中期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
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需列入跟踪培养。若此前未被列入跟踪培养,应重新申请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若此前已被列入跟踪培养,院(系)应对其予以分流。若研究生累计出现2 次须列入跟踪培养的情形(含对课程学习的考核),予以退学处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博士研究生的总体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所在年级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在上一年度的省级和学校硕士论文事后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重大异议率超过5%,则所在院(系)学科、类别(或领域)的中期考核须由院(系)统一组织,且中期考核结果的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同类型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
(二)考核结果处理
1.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的阶段性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毕业)论文工作,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应在1-6个月内完成二次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二次考核结果分为:①通过且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②通过但不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③不通过,并予以退学处理。考核结果经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被列为一次跟踪培养对象的研究生,若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可取消跟踪培养。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由各院(系)制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申请取消跟踪培养的研究生,须于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院(系)审核通过后,汇总取消跟踪培养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取消跟踪培养。
四、中期考核时间安排
硕士考核时间安排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2024年9月15日-10月10日期间完成,考核结束后由各班学委于10月15日前收齐中期考核相关纸质材料(见第七条)汇总后统一交到学院(9号楼223室),同时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到学院邮箱(全日制硕士ymzou@scut.edu.cn,非全日制硕士lphu@scut.edu.cn)。
博士考核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全天)进行,各组的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五、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
1.学位论文题目及论文研究方向。
2.论文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论文后期进度安排、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
4.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5.中期考核报告作者承诺及导师意见。
6.中期考核审核意见。
六、中期考核前准备材料
1.学位论文打印N份(至少完成论文框架,根据各组专家评委准备份数)。
2.PPT报告“硕士”(建议10分钟报告,10分钟提问交流)。
PPT报告“博士”(建议15分钟报告,15分钟提问交流)。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1份(见附件1)。
七、中期考核提交材料
1.硕士提交材料
考核前提交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到学院邮箱(学术团队老师提交,见第四条)。
考核后提交材料
1)《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
2)《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纸版1份,电子版发到学院邮箱(见第四条硕士的第1项)。
硕士研究生请于10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到各班学委处,由各班学委收齐汇总后统一交到学院“9号楼223室”(全日制学硕交涂老师,全日制专硕交邹老师,非全日制交胡老师);
2.博士考核后提交村料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
3.系统提交(学生):
中期考核结束后,硕士研究生于2024年10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以下称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相关中期考核信息,博士研究生于2024年10月28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以下称研究生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入个人系统提交相关中期考核信息。
(系统提交流程:个人系统--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培养环节类型--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填写系统提示相关信息“论文中英文题目、中期考核时间、地点等 信息”--保存--提交),所有研究生务必在系统提交,以免影响学院在系统审核)。
八、政策文件:
1.管理办法
①《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查看网址:
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711/c14702a476564/page.htm。
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查看网址
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922/c15624a481628/page.htm。
2.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要求
请仔细阅读“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11月修订)》 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查看网址: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223/c15624a460943/page.htm)。
附件:博士-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