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冰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1251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级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的阶段性考核,督促研究生总结研究工作,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工作。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在第5学期开学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延期考核。申请中期考核延期的2020级等年级的研究生可跟2021级批次执行,2021级申请延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顺延至2022级批次执行,不允许学院或导师单独安排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的组织与程序

1.学院按学科、领域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

2.学院召开中期考核会议,组织申请中期考核的全体研究生参加。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按照学科、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研究生需于中期考核前将考核材料提交考核工作小组审阅。

3.学院制定具体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标准。对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给予评价,给出具体评语,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之处。

4.学校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5.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以考核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6.研究生院聘请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对中期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对考核过程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应重新组织考核。

7.本次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采取线下形式进行(除疫情特殊情况外)。

三、中期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

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需列入跟踪培养。若此前未被列入跟踪培养,应重新申请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若此前已被列入跟踪培养,学院应对其予以分流。若研究生累计出现2 次须列入跟踪培养的情形(含对课程学习的考核),予以退学处理(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2021级开始,博士研究生的总体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所在年级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

(二)考核结果处理

1. 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进展的阶段性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毕业)论文工作,中期考核暂缓通过者,应在1-6个月内完成二次考核且导师必须回避。二次考核结果分为:①通过且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②通过但不取消此环节跟踪培养;③不通过,并予以退学处理。考核结果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 被列为一次跟踪培养对象的研究生,若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可取消跟踪培养。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由学院制定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申请取消跟踪培养的研究生,须于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汇总取消跟踪培养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取消跟踪培养。

四、中期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安排,预计在202310月中旬左右,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对象:2021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博士、工程博士),其他年级未进行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可参加本批次并根据本通知执行。

五、考核前准备相关材料

  1.填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导师和考核小组加意见并签名。

2.PPT报告(建议学生报告15分钟,专家组提问15分钟)。

3.论文N份(根据专家组老师准备打印份数)。

六、考核后提交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附件1)》纸质材料1份。

七、系统提交

  中期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在考核后一周内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师生端(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用学号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在个人系统培养环节提交中期考核相关信息(提交流程:点击我的培养服务--培养环节类型--中期考核(填写中英文论文题目--时间地点--保存---提交)。

中期考核完后,大家务必在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的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学院正常在系统审核。

注:1.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要求

请仔细阅读“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11月修订)(见附件2)》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也可以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学位授予网上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223/c15624a460943/page.htm)。

2.管理办法

1)《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3)。

2)《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见附件4)》,学校学位授予网上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2/0922/c15624a481628/page.htm

3.参加中期考核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务必按通知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课室。


附件:附件1-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11月修订).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pdf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pdf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九号楼 邮编:510641  粤ICP备05084312号

联系我们 公务邮箱:x2dl@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