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由学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及材料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4月1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制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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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评审分数线(复试线)及具体复试时间和要求等相关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和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通知。
电力学院
2021年4月12日
电力学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及材料审核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