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管理要求,自2015年起(不包含2015年4月份批次),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全部以盲审形式进行评阅。
2016年下半年全日制硕士、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的有关工作安排,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通知上的时间要求操作完成论文工作。具体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温馨提示:
1、申请答辩的学生须注意,必须是导师看了学位论文定稿的才能上个人系统申请答辩预登记,没有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同学请不要去申请,否则会影响以后的答辩申请工作。
2、由于部分申请学位的材料表格已更新,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站的“硕士下载区”栏目下载(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p/2/c/3853/d/4517/list.htm),千万别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3、特别是在职工程硕士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的同学(见附1),在正常培养三年内还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本人必须上个人系统(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流程:点击师生端——学籍服务——学籍异动——延期毕业——申请理由——保存、提交),然后打印纸板材料申请表,本人签名、导师加意见签名后,于2016年9月20日前交到学院(北区3号楼211),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学籍到了五年还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按照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执行自动退学处理。
一、2016年12月份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12月答辩QQ群号:246774630,请各位在职工程硕士同学自行加入)
1、9月19日—10月8日:由学生本人用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后六位)登录研究生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行答辩预登记申请(注:研究生预答辩登记中的“抽查类型”的选项:选择“学院盲审”),未进行预登记申请的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2、10月9日—14日: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3、10月23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23日的学位论文公开预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见(附件2);
4、10月24日—29日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全日制:学院北区3号楼214、在职工程硕士:学院北区3号楼211)
5、10月24—30日:上交学位论文办理送审手续,送审前必须要到学校图书馆(北区26号楼3楼)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查重率不能超过20%(注:送审相关材料,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2.装订好的论文2本;3.评阅书和聘书各2份(学院领取);4.学校图书馆的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评审费500元。);
6、10月31日—11月30日: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返回评阅意见结果;
7、11月下旬至12月5日:办理答辩手续(注: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学生,自行与导师确定答辩日期,必需要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完所有答辩手续);
8、11月下旬至12月10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截止时间12月10日);
9、12月11—15日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分会审议;
10、12月16日—2017年1月初办理离校手续(答辩通过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11、2017年1月中至3月授予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
二、2017年4月份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
(4月答辩QQ群号:367575026,请各位在职工程硕士同学自行加入)
1、10月24日—11月2日:由学生本人用学号登录研究生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行答辩预登记申请(注:研究生预答辩登记中的“抽查类型”的选项:选择“学院盲审”),未进行预登记申请的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2、11月3日—7日: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3、 11月20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20日的学位论文公开预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见(附件2);
4、 11月21日—26日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全日制:学院北区3号楼214、在职工程硕士:学院北区3号楼211)
5、11月26—12月6日:上交学位论文办理送审手续,送审前必须要到学校图书馆(北区26号楼3楼)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查重率不能超过20%(注:送审相关材料,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2.装订好的论文2本;3.评阅书和聘书各2份(学院领取);4.学校图书馆的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评审费500元。);
6、12月7日—2017年1月15日: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返回评阅结果;
7、2017年3月1日—3月20日:办理答辩手续(注: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学生,自行与导师确定答辩日期,必需要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完所有答辩手续);
8、3月1至3月25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截止时间3月25日);
9、3月26—31日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分会审议;
10、4月5日—15办理离校手续(答辩通过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11、5月—6月授予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