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现将本学期补办研究生证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下文简称“优惠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五山校区:西湖厅3楼318;大学城校区:B2-307。 二、办理时间 申请表和研究生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各学院教务员审核,并在学院汇总表中登记相关信息。5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见附件)、补办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 应届毕业生和已补办过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一般不予补办研究生证或优惠卡。请研究生按时、诚信办理。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纪律处分。 三、研究生证补办 1.请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综合服务——研究生证补办申请”提交申请,并打印出申请表。本人照片请勿贴在申请表上,请在相片背面备注姓名,并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上。 2. 按《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规定》:“持补发研究生证者在半年内不能享受乘火车半价的优待。”因此,本次补办的研究生证须在2016-2017年第一学期再补发优惠卡和加盖我校“学生购买火车优待票”专用章。 四、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补办 1. 请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综合服务——乘车优惠卡补办申请”提交申请,并打印出申请表。任何情况下(包括消磁或损坏),都严禁将优惠卡从研究生证上撕下。若发现优惠卡是人为撕下,不予补办。因个人原因造成乘车优惠卡受损,由研究生自己负责。若出现优惠卡脱胶现象,请自行用胶布贴好优惠卡的四个角,请注意不要粘贴优惠卡芯片部分,否则优惠卡会读不出数据。 2. 2015-2016年第一学期补办研究生证且符合享受乘车优待条件的研究生需补盖我校乘车优惠公章和补发优惠卡的,请将研究生证于5月20日前统一交至学院。 五、乘车区间信息变更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规定》:“乘车区间填写后不得随意涂改,如家庭地址有变动,必须由原探视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开具变动证明,方可更改。”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到学院教务员处,如实填写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研究生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于5月20日前统一交至学院。 六、本学期补办的研究生证和优惠卡于6月24日前发回学院教务员处。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办研究生证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者:陈慕莹 发布时间:2016-05-10 浏览次数: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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