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学院关于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审签流程

发布者:刘焱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36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学院对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进行监管,重点核实发放人员身份、相关性及发放金额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等内容。因此,学院在每月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审签中核对工作量较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管理,在落实学院监管责任的同时降低办事难度,经研究决定,对学院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审批流程进行以下调整和完善,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学院办公室

2015917

  

注意:为不影响正常发放秩序,人工费发放材料请务必于每月12号前交至办公室,逾期将影响当月人工费发放。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九号楼 邮编:510641  粤ICP备05084312号

联系我们 公务邮箱:x2dl@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