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学院对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进行监管,重点核实发放人员身份、相关性及发放金额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等内容。因此,学院在每月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审签中核对工作量较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管理,在落实学院监管责任的同时降低办事难度,经研究决定,对学院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审批流程进行以下调整和完善,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注意:为不影响正常发放秩序,人工费发放材料请务必于每月12号前交至办公室,逾期将影响当月人工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