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包括: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发布者:蔡东阳 发布时间:2015-12-30 浏览次数:269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包括: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九号楼 邮编:510641 粤ICP备05084312号
联系我们 公务邮箱:x2dl@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