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发放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超工作量酬金的通知》要求及上学期部分老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对《经济与贸易学院关于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超工作量酬金发放的办法(08-09-1)》进行了修订,现予公示。
如您对《发放办法》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31日前发送到wgw@scut.edu.cn,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09年3月26日
附:《关于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超工作量酬金发放的办法(0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