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年鉴(2018)》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5 浏览次数: 7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华南理工大学年鉴(2018)》编写工作。为保证年鉴编纂质量和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原则上按照附件1所列的给定条目编写年鉴材料,工作内容有增加、变化的或有特别突出的亮点的,可适当增加或调整条目。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各办公室将材料提交至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由该部门负责整合到相关条目中,如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将材料提交给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统筹。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年鉴内容完整体现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情况。
2. 学院年鉴材料原则上按照“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科与队伍建设” “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与对外学术交流”“综合管理”等条目编写(可参考附件2),工作内容有增加、变化或有特别突出亮点的,可适当增加或调整条目,准确反映2017年学院主要工作情况,并填写学院2017年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3. 各单位应同时提交本单位集体和个人2017年所获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名单(含授奖部门、获奖称号、获奖者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复印件等,扫描后发电子版)。
4.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务必完整,暂时无法提交的需作说明。材料内容要客观精炼、重点突出,主要体现本单位重要工作举措和成绩,避免罗列常规性工作。学院和直属单位材料的篇幅(不含表格、名单等附件材料)不超过2000字,机关部门材料的篇幅不超过3000字;文字表述清楚,条目对应准确,数据准确无误(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
5. 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各单位于7月13日(星期五)前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的年鉴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admsk@scut.edu.cn。联系电话:党办校办调研科、秘书一科,87110053、87110005。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目撰写规范(附件4),认真编写年鉴材料,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包括格式、篇幅等),将退回重新编写。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