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党办校办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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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采用“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方式运作,党委办公室是学校党委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学校党群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党群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决议和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
3.负责组织安排党委系统重大会议和活动,组织、协调党委专项工作的实施;协调学校党委领导出席重要公务活动;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例会,以及党建工作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的调研;负责统筹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
5.负责学校党委重大文稿的起草及党委公文的处理工作。
6.负责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等工作。
7.负责学校党委印章的管理;审核党群部门印章的刻制并监督其使用。
8.负责协调学校党委与二级党组织,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外单位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
9.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领导的日程安排、综合事务服务工作;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和处理上级部门和外单位来文;组织编写《华南理工大学年鉴》。
10.会同党委宣传部、保卫部(处)做好学校维稳相关工作。
11.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12.协同党委宣传部做好学校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的相关工作。
13.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保密办公室。
14.对学校党委临时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15.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日常行政综合协调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决定、决议及年度工作计划等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综合协调学校行政事务;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各项事务。
3.负责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年度工作会议等综合性会议工作。
4.负责学校行政重大文稿的起草及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审核学校招生简章、对外交流材料及其他重要材料的相关内容;审核及发布网上办公信息。
5.负责管理学校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负责各单位行政印章及其他各类机构(校级科研、教研机构、团学组织除外)所需印章的审批、刻制、启用、封存或销毁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审核和开具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6.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综合性工作;组织协调节假日值班及慰问活动;监管由邮政代办点承担的学校公务函件的收发工作。
7.负责学校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章性审查,以及规章制度的清理;起草学校相关法律文书。
8.负责学校合同事务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规范履行《合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校地合作、对口支援、法律事务服务等与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管理。
9.负责学校涉法涉诉、纠纷等法律事务的处理,接受校内单位公务法律咨询。
10.负责统筹协调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制订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方案。
11.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
12.负责学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调校内各单位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
13.负责学校对口支援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的校内校外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年度例会会务工作和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14.负责卓越大学联盟(E9)秘书处相关联络工作,沟通联盟高校,协调校内单位,组织参与相关联盟活动。
15.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 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管理。
16.负责五山校区综合会议场所的调配与安排,负责所管会议场所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17.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办公室业务。
18.会同党委办公室做好学校领导的日程安排、综合事务服务工作;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和处理上级部门和外单位来文;组织编写《华南理工大学年鉴》。
19.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核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工作。
20.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与其他单位的重要合作。  
21.对学校临时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2.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