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后公寓搬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9 浏览次数: 102
各相关部门:
根据2018年4月11日学校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博士后公寓各相关部门搬迁方案已经确定,搬迁时间为7月14-15日(见附件1)。为做好此次搬迁工作,使搬迁工作做到有序、安全、高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要求
1.有序。此次搬迁涉及部门多、人员多、物品多,请各部门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落实本部门搬迁负责人,提前做好本部门搬迁方案,做到有序搬迁。
2.安全。搬迁前后,请大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重要资料、贵重物品的保管,建议各种证件、信函、保密资料、玻璃器皿等物品由各部门自行搬运。
二、工作分工和职责
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为本部门搬迁工作的总责任人,负责部门内的协调和各项工作安排,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和保密资料的清理和保管工作。并确定本部门搬迁协调人一名(见附件2),全权负责本部门具体搬迁事宜,名单在7月2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j2xb@scut.edu.cn,纸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综合事务科(逸夫科学馆东侧楼一楼108室)。
1.搬迁协调人工作职责
(1)掌握本部门的搬迁时间及计划,制订本部门的详细搬迁方案;
(2)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目前博士后公寓各部门在用的空调一律不用搬迁,留在原位,全部调拨给学生工作处,作为以后学生宿舍空调使用。请各部门以房间为单位,统计在用空调的固定资产情况,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3),经部门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7月4日前交设备处核实和汇总,以便及时做好调拨工作;
(3)为确保大楼按期完成交接,学校要求各部门务必将现有的资产设备全部搬迁至新的临时办公室,并妥善保管,后续再统一安排已达使用年限的设备资产的报废工作。请各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搬迁前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点自查工作,并及时将盘点结果反馈给盘点工作组;
(4)提前确定本部门各科室在新址的办公室位置,确定办公电话的迁移需求。对于大件物品(如铁皮柜、沙发等家具)提前看好新址现场,提前确定摆放位置,避免二次搬运;
(5)确定博士后公寓迁出现场负责人员及三十七号楼搬入现场负责人员(各1-2名),注意查点物资,防止丢失或遗落;
(6)搬迁前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见搬家注意事项);
(7)制定本部门的搬运物品清单,在搬迁现场与搬家公司核对本部门的搬运物品清单,并在搬家公司搬运包装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保留好底单;
(8)7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三十七号楼1楼101值班室物业处领取本部门房间钥匙。 
2.搬家注意事项
(1)每件物品或包装箱均应贴上标签,标签填写须准确详细,应标注物品编号、物品内容、部门名称、搬入三十七号楼房间号等相关信息;
(2)易碎类物品,装箱后贴上易碎专用标签,以便和一般物品区分;
(3)现场出现的协调问题由搬家公司现场负责人和本部门搬迁协调人商定后实施;
(4)液晶显示器、电脑主机拆线接线、电脑配件装箱由使用人员自行完成,笔记本电脑由使用人员自行携带。
 
 
 
 
 
学校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