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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隐患排查指引 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日期:2023-11-03


为贯彻国务院、教育部和校党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基建处于近日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行动,旨在切实加强当前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基建处制定了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方案,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房俊东处长担任组长,下设四个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沈涛、吴旭、朱兴元、闫辉四位副处长分别带领,分为自查-整改-复查三个阶段,从十四个维度、八十三个子项,对五山校区在建工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027日至30日,各检查工作小组在处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对五山校区在建项目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八十三个子项逐一排查风险点,各项目安全工作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局部存在的问题要求两天内必须完成整改。


各工作小组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天,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复查阶段各工作小组须再次开展针对性检查,重点查看风险是否有效管控,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同类隐患是否重复出现,是否有新增隐患,加大震慑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图:赵乐英

编 审:丁培苑

责任编辑:房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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