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二、组织领导
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等担任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邱光磊
工作小组成员:任源、易筱筠、陈兵、冯春华、严克友、李筱琴、刘利、张颖仪、康雄武、戴欢、刘宏。
转专业监督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由其他非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小组组长:吴红慧
监督小组成员:王艳、康雄武、卢桂宁及部分学生代表。
三、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
本次自主转专业招生面向五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接收计划和条件见下表:
学院名称 | 报名学生年级 |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接收学生条件 |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2023级
| 环境工程 | 1 | 1.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2.无转专业记录。 3.因专业限制,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4.高考理科生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再选化学科目的学生。 5.视学生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降级至2024级。 6.若本专业接收人数指标有剩余(所有已报名本专业的学生已接收,或无人报名),则剩余指标可用于本年级其他专业;若2023级学生接收人数指标未满,则可用于2024级。 |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18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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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 1 | ||||
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工程) | 1 | ||||
2024级
| 环境工程(3+2中澳班) | 1 | 1.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2.无转专业记录。 3.因专业限制,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4.高考理科生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再选化学科目的学生。 5.视学生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降级至2025级。 | ||
| 环境工程(全英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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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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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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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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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考核
转专业学生的考核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成绩占比100%,满分100分。
1.考核形式:学生准备10分钟PPT展示,至少包含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2.考核内容及分值:(1)学生遵纪守法及思想政治表现介绍(20分);
(2)已修读课程及成绩介绍(10分);
(3)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计划(30分);
(4)学生修读本专业意愿的强烈程度(20分);
(5)学生学习基础及学习潜力(20分)。
3.选拔考核录取原则:面试由学院不少于5位评委打分考评,取平均分。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分数按年级统计排名,按照排名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以必修课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若选拔考核后2023级学生接收人数未满,剩余接收人数可面向2024级。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选拔安排
1. 4月23日-4月25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名。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逾期不予受理,4月25日报名系统关闭。
2. 5月6日-5月13日,学院安排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环境与能源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2.scut.edu.cn/cese/)→教学工作→教学通知栏目下公布。
3. 5月19日前,学院在环境与能源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教学通知栏目”下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4. 5月28日前,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名单。
5. 6月上旬,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入专业的课程选课。
6. 8月29日-8月30日,学生在环境与能源学院报到注册。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