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接收2025年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11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二、组织领导

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等担任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邱光磊

工作小组成员:任源、易筱筠、陈兵、冯春华、严克友、李筱琴、刘利、张颖仪、康雄武、戴欢、刘宏。

转专业监督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由其他非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小组组长:吴红慧

监督小组成员:王艳、康雄武、卢桂宁及部分学生代表。

三、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

本次自主转专业招生面向五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接收计划和条件见下表:

学院名称

报名学生年级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接收学生条件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3级

 

 

环境工程

1

1.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2.无转专业记录。

3.因专业限制,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4.高考理科生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再选化学科目的学生。

5.视学生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降级至2024级。

6.若本专业接收人数指标有剩余(所有已报名本专业的学生已接收,或无人报名),则剩余指标可用于本年级其他专业;若2023级学生接收人数指标未满,则可用于2024级。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182709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1

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工程)

1

2024级

 

 

环境工程(3+2中澳班)

1

1.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2.无转专业记录。

3.因专业限制,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4.高考理科生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再选化学科目的学生。

5.视学生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降级至2025级。

 

环境工程(全英班)

1

 

环境工程

7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3

 

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工程)

3

 

 

四、选拔考核

转专业学生的考核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成绩占比100%,满分100分。

1.考核形式:学生准备10分钟PPT展示,至少包含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2.考核内容及分值:(1)学生遵纪守法及思想政治表现介绍(20分);

(2)已修读课程及成绩介绍(10分);

(3)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计划(30分);

(4)学生修读本专业意愿的强烈程度(20分);

(5)学生学习基础及学习潜力(20分)。

3.选拔考核录取原则:面试由学院不少于5位评委打分考评,取平均分。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分数按年级统计排名,按照排名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以必修课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若选拔考核后2023级学生接收人数未满,剩余接收人数可面向2024级。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选拔安排

1. 4月23日-4月25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名。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逾期不予受理,4月25日报名系统关闭。

2. 5月6日-5月13日,学院安排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环境与能源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2.scut.edu.cn/cese/)→教学工作→教学通知栏目下公布。

3. 5月19日前,学院在环境与能源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教学通知栏目”下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4. 5月28日前,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名单。

5. 6月上旬,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入专业的课程选课。

6. 8月29日-8月30日,学生在环境与能源学院报到注册。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