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动员、学生填报志愿、工作小组讨论、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及学生代表合议等程序,拟确定我院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录取结果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7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到邮箱lhong@scut.edu.cn,或联系办公室刘老师,电话39380569。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环境与能源学院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