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能源学院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模块课程选择与确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639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级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第5学期进行模块选择与确定,第6-8学期进入相应模块学习,为确保工作平稳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原则

结合学生前两年必修课百分制学分绩点和学生意向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学业成绩与个人意向,合理开展模块选择与确定工作

2021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共64人,其中62人需进行模块确认。各模块接收人数如下:环境科学模块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40人;水工程模块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40*

*注:按照学校规定,推免时将按环境科学模块和水工程模块分别进行排名,并分别分配推免指标。如有变动,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实施程序与操作办法

(一)20231023日前,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由教学院长作组长,成员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辅导员教务员等组成。监督小组由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本专业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1024-1027日,专业负责人进行模块分流动员。

(三)1031-112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名,系统11223:59关闭,不填报意向者将被视为默认服从学院分配

(四)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审议学生意向并初步拟定名单。

普通学生:该部分学生模块选择结合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工作小组按照教务系统中前两年必修课百分制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一确定,按第一意向模块绩点排名进行意向排位,第一意向未确定的学生,将确定进入第二意向,直至某一个模块全部收满。

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建议充分考虑各自基础,理性选择模块课程,原则上按照第一意向确定模块。

(五) 1110-1114日,学院公示各模块的学生名单。

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六)1117日前向教务处报备最终确定名单。                                 

 

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