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接收2021级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1416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报送2021级自主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二、组织领导

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等担任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朱能武

工作小组成员:胡勇有、周兴求、潘伟斌、易筱筠、任源、陈兵、冯春华、杨成浩

转专业监督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其他非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小组组长:吴红慧

监督小组成员:刘炜珍、苏梓学、赵云、赵伯特

三、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

学院

专业

接收人数

接收学生条件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工程(3+2中澳班)

1

1.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2.无转专业记录。

3.因专业限制,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4.高考理科生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科目的学生。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9

380569

环境工程(全英班)

2

环境工程

1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0

四、选拔考核

转专业学生的考核由面试成绩决定,面试成绩占比100%

1.考核内容及分值:(1)学生思想品德(20分);

2)第一学年学习情况介绍(10分)

3)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学习计划(30分);

4)学生修读本专业意愿的强烈程度(20分);

5)学生学习潜力(20分)。

2.考核形式:学生准备10分钟PPT展示,至少包含以上5个方面的内容。

面试时由学院3位以上评委打分考评,取平均分。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分数统计排名,按照排名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以必修课百分制学分绩点高低排序)。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选拔安排

524-527, 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栏目进行报名申请相关操作,并确认提交,逾期不予受理。527日报名系统关闭。

528 - 66日,学院安排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环境与能源学院主页-教学工作-教学通知栏目下公布。

67 - 612日,环境与能源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教学通知栏目”下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拟录取名单,打印录取名单汇总表纸板盖章签名后交笃行楼北座301室。613日,教务处复查并公布名单。

615日左右,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入专业的课程选课。

826-827日,学生到环境与能源学院报到注册。

 

 

                                           环境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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