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环境与能源学院2021年第二批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评审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1268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现将我院2021博士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材料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已参加过第一批材料评审的考生,采用原有成绩,不再重复公示。

   公示期525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制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20-39380569

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20-39380563  

   

报名号姓名/出生年月申请专业材料审核评分
1056196943裴安环境科学与工程88.06
1056196955王衡资源与环境85.38
1056196951方军华环境科学与工程85.84
1056196953李静环境与能源学院85.48
1056196952谢鹏飞环境科学与工程86.58
1056196941李爽环境科学与工程85.10
1056196949毛东阳环境科学与工程82.46
1056196923常嘉成环境科学与工程82.58
1056196950张冰瑶资源与环境84.72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