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现将我院2021博士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材料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已参加过第一批材料评审的考生,采用原有成绩,不再重复公示。
公示期5月25日至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制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20-39380569
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20-39380563
报名号 | 姓名/出生年月 | 申请专业 | 材料审核评分 |
1056196943 | 裴安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8.06 |
1056196955 | 王衡 | 资源与环境 | 85.38 |
1056196951 | 方军华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5.84 |
1056196953 | 李静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85.48 |
1056196952 | 谢鹏飞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6.58 |
1056196941 | 李爽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5.10 |
1056196949 | 毛东阳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2.46 |
1056196923 | 常嘉成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82.58 |
1056196950 | 张冰瑶 | 资源与环境 | 84.72 |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