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斌副教授和刘利老师主持起草《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03-01        浏览次数:448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组基于全面而深入的生活垃圾立法调研基础上,结合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亟待解决问题和长远目标,编制条例草案,对农村生活垃圾各环节的责任与义务进行设定,明确了全过程管理的行为规范及其法律责任。该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迈入依法治理新阶段,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