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1859

各位同学:

为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广大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激励研究生干部刻苦学习,踏实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表彰在2019-2020学年为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19-2020学年在各校级研究生组织(含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俱乐部等)和各学院研究生组织(含研究生分会、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任职,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积极承担各项研究生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引领、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2)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6.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校级研究生组织干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校级荣誉名额(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各学院可参考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安排,按照“不重复评选”的原则自行开展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但获奖比例不能超过学院研究生组织干部总人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1.校级研究生组织由校团委评优小组开展评选工作。评优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老师、各校级研究生组织指导老师、各研究生组织干部代表组成;

2.各学院研究生组织由各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开展评选工作。

3.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向对应评优小组提出申请;

4.各评优小组评选结束后,将评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

5.校团委对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评选工作结束后,学校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院级评选的荣誉证书由各学院发放。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附件2和附件3的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电子版,以“学院+研究生优干评选结果”命名,于2020年10月1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anna@scut.edu.cn,纸板文档交到B4-208安老师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39380503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x